韶关市民政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送达
时间:2020/12/23 12:02:00 来源:
韶关市民政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送达
经查证,韶关市风采职业培训学校、韶关市安达职业培训学校等两家社会组织,自2014年度起,超过5年未参加年度检查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。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三)项“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”的规定,决定对以上两家社会组织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撤销登记。
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以上两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韶关市民政局领取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同时,以上两个单位的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》的正、副本和印章作废。
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,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;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,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送达名单
韶关市民政局
2020年12月23日
联系地址: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副楼303
联系部门:韶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
联系电话:0751-8738978
附件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公告送达名单
序号 |
社会组织名称 |
处罚类别 |
处罚决定书文号 |
1 |
韶关市风采职业培训学校 |
撤销登记 |
韶民社行罚〔2020〕3号 |
2 |
韶关市安达职业培训学校 |
撤销登记 |
韶民社行罚〔2020〕4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