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注销韶关市云峰艺术馆的批复
时间:2017/7/13 9:50:00 来源:
韶民发〔2016〕109号
关于同意注销韶关市云峰艺术馆的批复
韶关市云峰艺术馆:
根据你馆要求注销的申请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同意注销韶关市云峰艺术馆,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。
此复
韶关市民政局
2016年7月11日
市社会组织管理局:0751-8738978
市行政服务中心:0751-8877845
韶民发〔2016〕109号
关于同意注销韶关市云峰艺术馆的批复
韶关市云峰艺术馆:
根据你馆要求注销的申请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同意注销韶关市云峰艺术馆,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。
此复
韶关市民政局
2016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