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注销韶关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的批复
时间:2017/12/7 17:06:00 来源:
韶民发〔2017〕328号
关于同意注销韶关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的
批复
韶关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:
根据你中心要求注销的申请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同意注销韶关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,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。
此复
韶关市民政局
2017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