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注销韶关阳光爱心协会的批复
时间:2018/4/13 14:53:00 来源:
韶民发〔2018〕136号
关于同意注销韶关阳光爱心协会的批复
韶关阳光爱心协会:
根据你会要求注销的申请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同意注销韶关阳光爱心协会,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。
此复
韶关市民政局
2018年4月13日
市社会组织管理局:0751-8738978
市行政服务中心:0751-8877845
韶民发〔2018〕136号
关于同意注销韶关阳光爱心协会的批复
韶关阳光爱心协会:
根据你会要求注销的申请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同意注销韶关阳光爱心协会,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(正、副本)。
此复
韶关市民政局
2018年4月13日